想重新做人,卻遭民事打進地獄!一部影片揭「台灣最高齡死刑犯」背後冤屈

 

至於《審判王信福》裡最後的王信福心聲,張娟芬說,儘管全劇對白源自高等法院卷證,只有這段並非,是張娟芬數次探望王信福、傾聽其想法揣摩出的臺詞──法庭不能給原告這麼多時間發言,王信福當場也許也只能喊一句「不是我做的」就獲判有罪了,但影片揣摩出來的最後申辯,也帶回張娟芬對王信福案深刻的體認:冤枉一個「壞人」,只是正好罷了嗎?

「如果你是王信福,你能接受這死刑判決嗎?」大學校園巡迴演出最後2老師舉手支持判死 追加一題全場靜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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辯護律師吳俊翰說他們被刑求,法官反問:「是哪個警察?當時為什麼不講?」吳俊翰接著說當時被警員捉到就蒙著雙眼、走一步就被打、滾下樓梯,他心臟病發、被送醫急救後又被拖回去做筆錄,只能配合警員做筆錄。

儘管當年在場多人曾作證說有看見王信福把槍交予陳榮傑,14年後法院上,可說是驚悚片的事情卻一一出現──雖然影片《審判王信福》全劇場景以法院對話居多,每段證詞、攻守都讓人難以放鬆,十分緊湊。

辯護律師:最重要證人陳榮傑已遭處決 非典型冤案搜救困難

在高烊輝認為,《審判王信福》有呈現出到最重要的一段,就是陳榮傑指稱帝信福扶著他的手、高聲叫他「結掉那兩個(警察)」的一段──假如嗎有,王信福必須與陳榮傑站得很近、在場所有人也都會聽見王信福的命令聲,但從卷證認為,許多辯護律師畫的現場位置圖裡王信福跟陳榮傑都站很遠,不大可能扶著他的手,辯護律師也都沒聽見王信福大喊。

林欣怡說,無論冤不冤,如果是有罪刑事案件廢死聯盟都會搜救,但遇到冤案,自然更不願意看見無辜的人被執行有罪,王信福案一直被放到搜救名單很後面。從2011年到現在9年,廢死聯盟花了9年慢慢找出相同的NGO願意聽王信福案,成為被社會普遍認可冤案的希望才漸漸關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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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及「有沒有看到王信福把槍給陳榮傑」一題,辯護律師李清泉最初很堅持「沒有」,但當法官掏出警方筆錄、說他講過,他愣住了:「我沒有講過那種話,筆錄為什麼那樣寫?」李清泉只記得,當初警員一直設定好答案、高聲問他「有沒有」,連做4份筆錄,警員的字又寫得極其潦草、看不清楚,他根本無法進一步證實、只想趕緊走,就簽名了。

王信福在法院上始終保持沉默,最有情緒起伏的一段,是前男友張清梅以辯護律師身分登場時。張清梅說,當時是為的是歡慶她懷孕才去跳舞,居然兒子生日這天就是與王信福最後一次見面,隨即她只能在2000年娶自己──看著無緣的情人,由已平反昭雪冤案死刑犯徐自強出演的王信福展現出滿滿情緒、一副就要站起來的模樣,但他最後終究未能站起,只能看著曾經給他夢想的人返回法院。

一定會被冤枉、民事一定不能還他公道…沒開火的他展開14年逃亡

搜救團隊辯護律師高烊輝也說,王信福的確並非典型冤案、搜救上很困難,這某種象徵意義像鄭性澤案,密室作案、卡拉OK、用射殺死三個警員,另方面也像蘇建和案,咬出原告蘇建和等人的主嫌王文孝即使軍事審判火速遭處決,就像王信福案開火主嫌陳榮傑很快被定讞、處決──另方面,出演王信福的執導是徐自強、前冤案死刑犯,原告的對質詰問權就是因徐自強刑事案件聲請出來的釋字582號,現如今讓徐自強出演沒有機會與共同原告對質詰問的王信福,尤其有發展史象徵意義。

「冤枉一個『壞人』,好像只是剛好而已」影片再現最震撼法院現場

《審判王信福》映後座談上,長年關切有罪刑事案件、曾搜救過鄭性澤的該片導演兼製作人張娟芬坦言,王信福並並非一個現代人期盼的「典型冤獄」,所謂冤獄最好找出現場關鍵凶器,驗了DNA指紋發現真凶並非他、捉到了真正的嫌犯,原告最好也要身家清白、討人喜歡──很意外的是,王信福案並不合乎這種對冤案的想象,但也因而,搜救該案就變得尤其重要。

18歲起,「流氓」變為王信福撕不下的標籤,他被帶去山地開路、做苦工,每晚都有人不幸傷重,王信福不堪傷痛逃了又被抓、抓了又逃,總算在38歲有機會成家,卻因船長卡拉OK槍擊案,開始一場更久遠的逃亡。

儘管影片《審判王信福》全劇場景以法院對話居多,每段證詞、攻守都讓人難以放鬆,十分緊湊(影片《審判王信福》片花)

談到王信福是個什麼樣的人,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,王信福過去逃亡14年、到現階段還拘禁在拘留所16年,在這30年以前他是什麼樣的人不清楚,但後來有關搜救社團一直有去探望,所有人對他的第一印象都很一致,就是個總是害羞笑容、佛珠不離身的和藹可親晚輩,會讓人覺得好朝夕相處。甚至,監所管理員對王信福評價極高,王信福在拘留所裡算是「大哥」,也很常幫忙勸說他們的言行。

影片《審判王信福》高雄辯護律師公會放映場,小說家張娟芬、辯護律師高烊輝、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應邀出席

高烊輝說,由於釋字582號只是確立原告對質詰問權、沒有說辯護律師死掉咋辦,搜救團隊也聲請補充解釋,欲探討:假如辯護律師死掉但是即使國家做為(比如陳榮傑被處決),這不自身利益不想由原告來承擔,是國家來吸收。不過,這聲請很快就被大法官則表示不受理,說582已解釋得很清楚、沒有不明晰的地方。

現如今68歲的王信福,是現存有罪定讞者裡最老的一名,1990年8月10日那一夜,他曾以為他們人生能重新開始,卻被一場槍擊案再度打進地獄。據搜救社團提供更多資料《信福,不幸福》,王信福的年少時代便是華清光緒積極主動取締「流氓」的二十世紀,王信福曾因留短髮、穿花襯衣「奇裝異服」、下工後看布袋戲到11點多而3度被依《違警罰法》拘押,而就遭提被為「流氓」送至小琉球「管訓」。

據取材於起訴書、高等法院案卷有關資料攝製的影片《審判王信福》,1990年8月10日,王信福帶著懷孕的男友張清梅到船長卡拉OK歡慶,小孩將要出世、他又要做媽媽了,他期盼從這一夜之後徹底定下來,未料筵席間爆出兩聲槍響,三個上班吃消夜的警員被殺掉了。

對於大法官不受理釋憲一事,高烊輝說,這問題假如不化解,許多冤案造成都是因為重要辯護律師已被槍決。也許也有人會想歸責原告,國家執行有罪是有錯,但王信福他們逃亡中國14年、引致舊案重翻的部分呢?對此高烊輝說,影片《審判王信福》只不過也很正面處理這問題,王信福並非畏罪潛逃,是因為不堅信民事、人言可畏才逃,這案件最大問題並非原告逃走,是陳榮傑已經被槍決了,而對王信福最有利的證詞都來自陳榮傑。

從蘇建和、徐自強、鄭性澤到邱和順案,林欣怡說,光是冤案只不過不夠,要社會開始普遍認可才有搜救契機,要走到民事階段是最傷痛、最緊迫要做的事。王信福案是廢死聯盟首次嘗試用影片去溝通交流、讓社會願意去看這刑事案件才有後續可能將,儘管去巡迴播出時也有小學生會問「你們是不是隱瞞什麼」、批評影片偏頗,上週最後一場大學校園播出,小學生們只不過也可以理解。

將心比心,沒有任何人會希望他們被冤判,而林欣怡也提醒,王信福是現存38名死囚裡歲數最大、健康狀況最糟的一名。一名英國已平反昭雪死囚曾言:「你只能從監獄中,不能從墳墓中救援一個無辜的人。」這便是平反昭雪王信福之迫切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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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和藹可親老人家過去究竟忍受多少傷痛,林欣怡直言,他們也是從2011年才開始認識。當時王信福遭判有罪定讞,廢死聯盟對定讞刑事案件必定協助,而辯護律師王怡今、高烊輝、正在進行有罪科學研究的小說家張娟芬就此投入,越看案卷越覺得不妥,兩個人花許多氣力把手裡能領到所有案卷資料重新看完,慢慢才形成廢死聯盟說「這是冤案」的闡釋。

「不聽會怎樣?」法官生氣問。「我不敢想。」吳俊翰睽違14年表情仍然有驚愕。至於當年船長卡拉OK老闆娘洪清一,曾在警方偵辦方向被批評在遇害飯菜下藥,但當洪清一翻供說有看見王信福拿槍,那個控告居然就消亡了。

「最關鍵往往在『壞人』身上,因為『好人』非常可愛、有他的優勢,他不需要動用到基本人權保護,最需要用到的反而是『壞人』,在被告席上有瑕疵的人。」張娟芬說,現代人看王信福案常常會先做倫理審判,批評「沒殺人為什麼要逃亡」,王信福案要平反昭雪的確很困難、要對付大眾直覺,但也會即使這種變為非常有象徵意義的搜救刑事案件。

張娟芬說,王信福案只不過正考驗現代人怎樣看「無罪推定」,這是每一人都有的基本權利,而王信福逼使現代人思索:「好人」有,那「壞人」是不是?一個有前科、被國家蓋章認證是「流氓」的人,是不是此種權利?

法官也猛力反擊王信福被判定「流氓」的過去、指出不應縱放,在法院的最後申辯,王信福總算徐徐轉頭,講出他這14年後站上法院的最絕望心情:「冤枉一個『壞人』,好像只是剛好而已……」

林欣怡記得,這天她照慣例請小學生們閉眼睛舉手提問:接受那個有罪裁決嗎?當時破天荒兩人舉手。接著林欣怡問:假如你是王信福,你能接受這有罪裁決嗎?那三個舉手的老師放下了,現場無人舉手。

開火的人所有人都看見了,是好友李慶臨的大哥陳榮傑,但是一剎那王信福就深知他們難以繼續回到臺灣地區,他深覺他們一定會被冤枉、民事一定不能還他公道,因而展開14年逃亡,到中國一個人生活,成家、成為一個所謂「正常人」的夢都碎了。

當一個「壞人」被冤枉,有多少人願意聽他說話?日前拍下可說是「台灣最高齡死刑犯」審判過程的法院劇《審判王信福》進行巡迴放映,重述1990年三個警員遭射殺之「船長卡拉OK槍擊案」原告王信福審判過程──雖然王信福從最初就堅持「不是我做的」,凶槍驗不到指紋、共同原告證詞反覆、能對質的嫌犯也已遭國家處決,當一個曾被提報「流氓」的人站上法院,幾乎無人堅信他是清白的,想重新開始人生的夢也碎了。

開火的陳榮傑早於1992年遭處決,卻在王信福缺席的法院上指稱:槍是王信福給的,開火也是王信福下令的。2004年,成為逃犯的王信福即使重病十多年、備受流膿之苦回臺治病,被抓住了,轟動一時的「殺警案」再次躍上新聞報道焦點,王信福也被迫站上法院。

至於凶槍,王信福回臺一開始就要求驗指紋,確實驗不到,但法官仍堅持「驗不到不代表沒有」,視有罪推定為無物。

文章標簽   違警罰法 審判王信福 信福,不幸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