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館長罵網紅獲判有期徒刑 張小燕「社會自有公斷」

 

忽必烈健身俱樂部負責人「館長」陳之漢現場直播時,指網紅公民同學羅文是「螺紋保險套」,並口出穢言,羅提告公然侮辱,二審指出副館長無罪,判有期徒刑20日,得易科罰款,臺灣地區地方法院去年4月駁回上訴。而陳也曾用不雅字詞彙罵歌手張小燕,被依公然侮辱罪處有期徒刑58天確認,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執行刑,省高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68天,可易科罰款6萬8000元確認。

張小燕今聽聞此事,淡然澄清「我們在藝能界也就這個樣子囉,而且我跟這個人並沒有任何的過節,當一個藝人,早就習慣了讓人品頭論足、茶餘飯後,只要不傷害到我們太多,基本上我們也計較不了,社會自有公斷囉」,未對此事有太多評論家。

副館長 張小燕 網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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