懲處人販子,感恩養父母,這就是《失孤》的完滿結局?

 

02回到“買家”身旁?

“老天有眼,終究沒有辜負那位苦苦尋子24年的母親。”

01《失孤》原型兄弟二人團圓

在認親典禮上,父子倆緊緊相擁的鏡頭令很多人深感為之動容。

這種的結局,許多人都難以理解,網上瞬間泛起“苦心錯付”“生親比不上養親”等言論。

站在個人角度,郭新振的決定,或許很難抨擊。

(照片來自互聯網,請作者與本號取得聯繫,以奉稿酬)

可站在社會公眾角度,“買家”一間其樂融融的故事情節,很難被人接受。拐賣幼兒的犯罪行為嫌犯被抓獲歸案,買被拐幼兒的養父母,為什麼能還能被善待?

但是讓人出人意料的是,在認親之後,郭新振卻決定回到養父母身旁。一是為的是報答養父母對他們的養育之恩,二是養父母年齡很大,須要人照料。

可要郭新振徹底迴歸家庭,真有那么難嗎?

“沒有收買,就沒有拐騙”,養父母做為“買主”,是拐騙兒童案中的一環,無論從倫理上還是法律條文上,都逃不過檢視。

夫妻倆重聚本是完滿的首集,但郭新振(被拐孩子)選擇回到養父母身旁的消息卻讓很多人深感傷感。養父母做為拐賣兒童的參與者,為什麼能被善待?

徒步50多萬公里,報廢10餘輛三輪車,踏遍中國31個地區……歷經千辛萬苦,《失孤》原型郭剛堂總算和他們的女兒團聚了。

買賣幼兒的市場需求才是拐騙的原動力,此種初衷和動機的錯誤,是無法忽略的。

多年前,郭富城參演了一部由真人真事翻拍的電影《失孤》。影片中,主角獨自一人尋子的滄桑身影,讓很多人深感“意難平”。

03“天下無拐”,任重道遠

皇天不負有心人,郭剛堂一間團聚,真的是可喜可賀。

長久以來,社會普遍對“第二環”的拐騙者較為嚴苛,而對“最後一環”的收買者“養父母們”較為包容。

影片再怎么坎坷深刻,也只能以故事情節線進行維艱的全面落實,而對於這些被掩藏在日夜兼程裡的苦澀,大概只有郭剛堂他們最清楚。

戲中的惋惜,終被戲外的美好填補。歷經24年,《失孤》原型郭剛堂於日前找出了他們的女兒。

對於女兒的選擇,郭剛堂則淡然接受,則表示會把女兒的養父母當做一門舅舅去走動。

另一方面,郭新振在現居地陝西有他們的工作和社交圈,讓他放下所有,去詞彙、習俗人文都不完全相同的煙臺生活,似乎是不現實生活的。

法律條文必須懲前毖後,防止悲劇再出現,假如購買者不必負責管理,那么之後嗎會刺激更多的人口數販賣市場需求呢?

熱鬧與喜悅的背後,是法律條文與倫理的困局。

一方面,郭新振與養父母一間在一同生活了二十幾年,這份“友情”是無法忘卻的。

誠然,當初養父母“買”郭新振,主觀上並並非想殘害幼兒,而是為的是領養他。可這種的行為,損人利己,給郭新振生父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痛苦,也讓郭新振的人生軌跡被迫發生改變。

要曉得,“郭剛堂尋子的故事情節”遠比參考其遭受拍出的影片《失孤》更加殘暴。

總是以皆大歡喜做為劇終考量,就意味著“收買”和“拐騙”仍然會有市場。要想徹底“打拐”,更何況還得“下狠手”。

願每一個“失孤者”都能儘早與家人相約,“天下無拐”才是 《失孤》的最好結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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