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府遞交影片檢查和法規草案 新例生效前牽涉危害性國家安全的影片須重新送審

 

《草案》的主要立法建議有:賦權財政司副司長,若指出公映一些影片會有利於國家安全,可指示電影檢查和監督(監督)撤消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批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;凡監督指出影片公映可能將有利於國家安全,商務及經濟發展局(商經局)副局長可延長檢查和員就一部影片做出決定的時限,每次不少於28天,讓檢查和員有足夠多時間處理牽涉國家安全考慮的個案,以及諮詢法律條文意見。

搜狐娛樂訊 據香港媒體報導,港府近日向香港立法會遞交《2021电影检查(修订)条例草案》(下列縮寫為“草案”),明確規定審判員須考慮電影的公映“與否會有利於國家安全”。《草案》將於8月27日刊憲,再於9月1日在香港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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